大厂县夏垫镇苇子庄村民委员会村东50亩土地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我村村东50亩土地,原租赁合同已到期,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为了增加村集体收入,经两委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现拟将其对外出租,特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厂县夏垫镇苇子庄村民委员会村东50亩土地招租项目
2、标的物所在位置:大厂县夏垫镇苇子庄村村东,其中40亩东至翟各庄,西至杨华东地,南至侯驸马庄,北至道;另外10亩东至翟各庄,西至李永让地,南至道,北至闫庄子。
3、标的物概况:招租标的物约50亩,详见附件一,具体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
4、标的物使用现状:自行踏勘现场,自行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
二、竞租须知
1、租赁期限:4年
2、租赁底价:570元/亩/年,4年合计114000元
3、标的物用途:农业(种植农作物)。
4、违约保证金:
(1)金额:28500元
(2)退还时间:租期满后,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双方(出租方、承租方)就出租事宜确认无争议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如承租方租期内有违约行为或承租方未及时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违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
5、租金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当日(前)付清首年租金,剩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每年12月1日前付清下一年度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电汇、转账。
6、承租方承租期间,种粮补贴归承租方所有。
7、无污染、无隐患竞租
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标的物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所实施项目必须满足国家、地方环保要求,不得从事污染环境、违法、违规等生产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标的物,剩余租金及违约保证金全部扣除,并依法追究承租方相关责任。
8、承租期间有维护四邻关系的义务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有维护平衡四邻关系的义务,不得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引发四邻不满,甚至引发四邻对出租标的物进行破坏、损毁等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承租方应妥善处理。如未妥善处理的,出租方有权根据事情严重情况,要求承租方赔偿相应损失或终止合同,剩余租金及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承租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10、承租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承租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给出租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11、租赁期限内,承租方的违法、违规、民事、行政处分等需自行承担,并且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12、租赁期限内,出租方因村集体需要确需收回标的物,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10日历天内将地上物清理完毕并无条件归还标的物。
13、租赁期届满后,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地上物等均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0日历天内清理完毕并归还该标的物。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并归还标的物的,出租方有权处置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
14、标的物转租情况说明
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未经同意私自转租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做抵押、贷款、或抵债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出租方不负责任何债务纠纷。
15、合法经营
承租方应按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产业准入规则,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16、如遇政府征地或拆迁
租赁期限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政府征地或拆迁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应及时交还租赁标的物。土地补偿归出租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如有)。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后,一次性退还剩余租金。
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并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承租方应详细了解招租项目内容,自行踏勘现场。竞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视为承租方对招租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已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价保证金
1、本次招租采取在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方式
电话:0316-8822618
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四楼
2、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承租方需提交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户名: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05101200000306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
联系人及电话:李润芳 0316-8822618
请在备注或摘要处写明:项目名称(可简写)
3、有意向竞价的承租方应交纳竞价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价报价环节。
4、保证金退还:承租方(含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承租方(含竞得人)在本项目竞价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
(四)竞价流程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大厂县供销合作社四楼(大安街中国银行对面)。
4、自然人提供的资料: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报告(个人征信报告)、竞价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由本人账户汇出)、意向承租方报名申请书(现场填写)、意向受让申请书(现场填写)、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现场填写)、意向承租方承诺书(现场填写)。
5、报名成功后,承租方现场支付招租方案文件费,支付成功,现场获取招租方案。
招租方案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6、计划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如计划竞价时间发生变化,另行电话通知,请各承租方保持电话畅通。
7、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取网络竞价,根据系统操作完成网上报价填写。
8、竞价规则:
8.1承租方的报价应在租赁底价114000元的基础上报价,本次竞价加价基础为1000元的整数倍,报价限时10分钟,承租方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多次填写报价,时间截止后符合竞价规则的最高报价为项目竞得人。
8.2如只有一人参与项目则采用协议出租方式,协议出租的,不得违反招租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如租金、租期等;两人以上参与需按照竞价规则进行竞价。
8.3具体竞价流程按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出租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中止、终止、暂停项目,如承租方扰乱交易秩序;有损项目进行公平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等。
2、本次招租各潜在承租方须谨慎竞租,理性报价,承租方自行承担竞租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3、本项目招租服务费3000元,由竞得人缴纳给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未按时缴纳服务费,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特别提示:以上公告为告知性内容,竞价会开始前承租方可以就招租公告中不理解的内容向出租方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出疑问。竞价会开始后视为承租方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招租公告及相关公示内容。出租方有权不接受竞价会开始后承租方提出的任何异议和条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七)对本次招租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方信息
名 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苇子庄村民委员会
地 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苇子庄村
联系方式:李再阳 0316-5276072
2.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
名 称: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
联系方式:李海娜 0316-527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