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

香河县五百户镇前土门楼村18亩空地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为发展壮大我村集体经济,更好的合理利用本村集体闲置土地,经全体村民代表、两委班子成员议定,现将村内闲置土地进行出租,特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香河县五百户镇前土门楼村18亩空地招租项目

2、标的物所在位置:香河县五百户镇前土门楼村东邻北运河,西邻水泥路,南邻运河桥,北邻吴凤瑞地

3、标的物概况:香河县五百户镇前土门楼村空地,长约300米,宽约40米,面积约18亩,如图附件一,具体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4、标的物使用现状:如图附件一,具体可踏勘现场自行了解。

二、竞租须知

1、租赁期限:20年

2、租赁底价:6000

3、标的物用途:种植,受让方承租后经营内容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活动。

4、租金付费方式:签订合同当日(前)一次性付清20年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电汇、转账。

5、本项目只面向香河县五百户镇前土门楼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成员(以户口本为准)。

6、无污染、无隐患竞租

租赁期限内受让方应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标的物,禁止改变出租标的使用用途。

7、标的物转租情况说明

租赁期限内,未经出方同意,受让方不得转租;未经同意私自转租的,出方有权终止合同。受让方不得将出租标的做抵押、贷款、或抵债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出方不负责任何债务纠纷。

8、合法经营

受让方应按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产业准入规则,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出现上述情况受让方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9租赁期届满后或合同终止后,出让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地上物等均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历天内清理完毕并归还该标的物。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并归还标的物的,则视做弃物,出让方有权处置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

10租赁期限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出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出让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因设施损坏或火灾等情况,由受让方修复及承担相关责任。

11、租赁期限内,受让方的违法、违规、民事、行政处分等需自行承担,出让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12、如受让方租赁期限内有违约行为或受让方未及时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出让方有权并立即终止合同。

13、如遇政府征地或拆迁

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政府征地或拆迁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受让方应及时交还出租标的物。土地补偿归出让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归受让方所有(如有)。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后,一次性退还剩余租金。

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并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受让方应详细了解招租项目内容,自行踏勘现场。竞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视为受让方对招租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已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价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800

2、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3、受让方应由本人银行卡账号一次性汇入下述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

户名: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05031500000700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

请在备注或摘要处写明:受让方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受让方应按要求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以收款方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环节。

5、保证金退还: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6、竞得人应当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香河县五百户镇前土门楼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因出让方原因不能及时签订合同或项目取消的,竞得人有权就参与本项目提出合理的索赔。因竞得人原因导致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出让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获取招租方案流程

1、报名方式:邮件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受让方需将项目名称、受让方名称、联系人、电话及下述(1)至(8)项资料填写齐全签字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第三方服务机构邮箱lfhcxh2021@163.com。

1)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请书(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

2)意向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

3)意向受让方承诺(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

4)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

5)本项目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

6)汇款账号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持有人应与受让方名称一致)。

7)个人征信证明(需前往银行打印);

8)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至(4)项表格需到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自行下载附件。

4、待资料审核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向受让方邮箱发送收款码,受让方成功缴纳招租方案文件费后,第三方服务机构以邮件方式向受让方发送招租方案,一经发送即视为已送达至受让方,受让方应随时关注邮箱。

招租方案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受让方须确保电话畅通,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注册登记时会向受让方打电话获取验证码。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注册登记成功,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完成以上流程后,视为受让方具有参与本项目竞价资格。

五、竞价流程

1竞价地点:香河县五百户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2、竞价时间:2024年12261000

因特殊情况更改竞价时间的,另行电话通知,请各受让方保持电话畅通。

3、竞价时需携带资料:

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

4、竞价方式:符合竞价规则报价最高的受让方为本项目竞得人。

5、竞价规则

5.1竞价开始前,受让方签到后领取统一编号的应价牌。

5.2受让方的报价应在租赁底价6000元的基础上加价,受让方报价不得低于租赁底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本次竞价加价为100元的整数倍。

5.3受让方应按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应价;
5.4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应价;
5.5主持人连续二次宣布最后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在第三次报出最后应价后即表示成交;
5.6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5.7成交后,出让方、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5.8如只有一人参与项目竞争则采用协议出方式,协议出的,不得违反招租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如租金、租期、押金等;两人以上参与需按照竞价规则进行竞价。

6、本次竞价会采用全程录音录像将作为本项目产生纠纷的法律依据。

7、受让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价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竞价资格,认同竞价结果其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注意事项

1、无效报价情形:

1)报价低于租赁底价。

2)报价不符合竞价规则。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竞价过程中扰乱竞价秩序。

2)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租金。

3)竞得后拒绝签订合同。

4)如果受让方(报名方)在参加项目竞价过程中,恶意竞价或报高价反悔,不履行义务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成交金额打入香河产权中心账户,并与香河县五百户镇前土门楼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成交金额打入产权中心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方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扣缴,竞得人需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竞得人收取勘察服务费,总计200元。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本项目招租服务费3000元,由竞得人现场支付。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八、对本次招租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让方信息

称:香河县五百户镇前土门楼村村民委员会

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五百户镇

联系方式:张金永 13831691298

2、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

称: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

联系方式:李海娜 0316-5276072

出让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中止、终止、暂停项目,受让方如扰乱交易秩序的影响项目进行公平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等。本次招租各潜在受让方须谨慎竞租,合法、理性报价,受让方自行承担竞租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特别提示:以上公告为告知性内容,竞价会开始前受让方可以就招租公告中不理解的内容向出让方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出疑问。竞价会开始后视为受让方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招租公告及相关公示内容。出让方有权不接受竞价会开始后受让方提出的任何异议和条件。

香河县五百户镇前土门楼村村民委员会

附件1:标的现场实拍照片及平面示意图

意向受让报名申请书

交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