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国康产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农用地土地使用权公开出租项目协议出租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国康产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农用地土地使用权公开出租项目于2024年12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人获取招标文件,故采用协议出租公告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对外出租。
一、项目概况
(一)招租范围:155块土地使用权。
(二)租赁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注: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变化另行调整。
(三)土地性质及用途:
1、基本农田:种植粮食作物;
2、耕地:种植农作物;
3、林地:种植符合土地政策法律法规条件的经济林、药材等;
4、其他:种植农作物。
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并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承租方资格要求
(一)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承租方信用情况:
1、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近三年内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承租方为自然人:个人征信不得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近三年内本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协议出租流程
(一)获取实施方案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8日9:00至2024年12月31日16:00时。
2、承租方获取实施方案应将以下资料发送至lfhcxh@126.com(备注承租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地块号,必须写明所地块号,否则资料不予受理):
2.1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2)信用报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及相关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4)“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企业及企业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
2.2承租方为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征信报告(https://ipcrs.pbccrc.org.cn/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银行现场查询)。
(3)“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本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
注:资料审核通过后,第三方服务机构向承租方邮箱发送收款码,承租方成功缴纳费后,实施方案以邮件方式发送。承租方应确保电话畅通,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联系,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售价:200元/地块,售后不退。
(二)协议出租事项
承租方主体资格审查通过后,同承租方洽谈有关项目实质性内容及合同条款,洽谈结果报出租方最终确认。
四、发布媒介
本协议出租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
五、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出租方:大厂回族自治县国康产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3层319室
联系人:陈久林
电话:0316-5276072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
联系人:李海娜
电话:0316-5276072
邮箱:lfhcx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