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五百户镇马各庄村302.9296亩地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为发展壮大我村集体经济,更好的合理利用本村集体闲置土地,经两委班子、全体村民代表议定,现拟将村内集体土地面向社会进行招租,特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香河县五百户镇马各庄村302.9296亩地招租项目
2、标的物所在位置:香河县五百户镇马各庄村
3、标的物概况:香河县五百户镇马各庄村302.9296亩地,具体见附件1,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4、标的物使用现状:如图附件一,可自行现场踏勘,了解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
二、竞租须知
1、租赁期限:5年
2、租赁底价:800元/亩·年,5年合计:1211718.4元。
3、标的物用途:农业(种植农作物),可以在承租范围内进行改建,但只限于种植农作物所用的大棚,受让方承租后经营内容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活动。
4、租金付费方式:签订合同当日(前)付清首年租金,剩余每年租金于每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付清。租金支付方式为电汇、转账。
5、本项目面向社会招租。
6、场地情况
1号地块:约26.3517亩,东到道、南至渠、西至坑、北至住户;2号地块:约37.3601亩,东到道、南至渠、西至道、北至住户;3号地块:约11.0118亩,东到李广章地、南至道、西至道、北至道;4号地块:约24.0984亩,东到坑、南至道、西至李广章地、北至道;5号地块:约6.3874亩,东到道、南至六百户村、西至六百户村、北至道;6号地块:约197.7202亩,东到道七百户地、南至六百户地、西至道、北至道。总面积约302.9296亩。
7、无污染、无隐患竞租
租赁期限内受让方应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
围内合理利用出租标的物,禁止改变出租标的使用用途。
8、标的物转租情况说明
租赁期限内,未经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不得转租;未经同意私自转租的,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受让方不得将出租标的做抵押、贷款、或抵债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出让方不负责任何债务纠纷。9、合法经营
受让方应按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产业准入规则,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出现上述情况受让方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10、租赁期届满后或合同终止后,出让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地上物等均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个月内清理完毕并归还该标的物。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并归还标的物的,则视做弃物,出让方有权处置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
11、租赁期限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出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给出让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因设施损坏或火灾等情况,由受让方修复及承担相关责任。
12、租赁期限内,受让方的违法、违规、民事、行政处分等需自行承担,出让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13、如受让方租赁期限内有违约行为或受让方未及时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出让方有权并立即终止合同。
14、如遇政府征地或拆迁
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政府征地或拆迁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受让方应及时交还出租标的物。土地补偿归出让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归受让方所有(如有)。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后,一次性退还剩余租金。
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并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受让方应详细了解招租项目内容,自行踏勘现场。竞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视为受让方对招租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已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价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70000元
2、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3、受让方应由本人银行卡账号一次性汇入下述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
户名: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05031500000700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
请在备注或摘要处写明:受让方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受让方应按要求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以收款方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环节。
5、保证金退还: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6、竞得人应当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香河县五百户镇马各庄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因出让方原因不能及时签订合同或项目取消的,竞得人有权就参与本项目提出合理的索赔。因竞得人原因导致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出让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获取招租方案流程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受让方需将项目名称、受让方名称、联系人、电话及下述(1)至(8)项资料填写齐全签字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第三方服务机构邮箱lfhcxh2021@163.com。
(1)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请书(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
(2)意向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
(3)意向受让方承诺(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
(4)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
(5)本项目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
(6)自然人:汇款账号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持有人应与受让方名称一致)。
非自然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
(7)自然人:个人征信证明;
非自然人: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8)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自然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加盖公章。
备注:(1)至(4)项表格需到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自行下载附件。
4、待资料审核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向受让方邮箱发送收款码,受让方成功缴纳招租方案文件费后,第三方服务机构以邮件方式向受让方发送招租方案,一经发送即视为已送达至受让方,受让方应随时关注邮箱。
招租方案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受让方须确保电话畅通,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注册登记时会向受让方打电话获取验证码。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注册登记成功,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完成以上流程后,视为受让方具有参与本项目竞价资格。
五、竞价流程
1、竞价地点:香河县五百户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2、竞价时间:2025年01月03日10时00分
因特殊情况更改竞价时间的,另行电话通知,请各受让方保持电话畅通。
3、竞价时需携带资料: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非自然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
4、竞价方式:本项目采取2轮报价,符合竞价规则的最高报价的受让方为本项目竞得人。
5、竞价规则
5.1受让方的报价低于租赁底价、现场放弃竞价,恶意竞争的,受让方竞价保证金全部扣除不予退还,由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全部上缴香河县财政局。
5.2受让方的报价应在租赁底价800元/亩·年的基础上报价,受让方报价不得低于租赁底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加价基础为100元/亩·年的整数倍。受让方现场填写报价单,现场宣布报价。竞价具体事宜现场宣布。
5.3参与第一轮有效报价的受让方均可参与第二轮报价。
5.4竞租报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轮报价时长为10分钟,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价单,过时按无效报价处理。
(2)第二轮报价应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如在第二轮报价中最高报价出现相同数额,则最高报价相同数额者进行三次竞价,直至决出一个最高报价。
5.5如只有一人参与本项目则采用协议方式出让,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不得违背出让方的实质性要求,现场填写报价单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6、本次竞价会采用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将作为本项目产生纠纷的法律依据。
7、报价单一经递交,即视为受让方已行使完毕竞价权。报价无效的,视为受让方已经失去竞价权,故受让方请严格按照竞价规则要求谨慎、严谨报价。
8、受让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价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竞价资格,认同竞价结果其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注意事项
1、无效报价情形:
(1)报价低于租赁底价。
(2)报价不符合竞价规则。
(3)报价单上未填写金额。
(4)报价单上未经本人签字的。
(5)未使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单的。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竞价过程中扰乱竞价秩序。
(2)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租金。
(3)竞得后拒绝签订合同。
(4)如果受让方(报名方)在参加项目竞价过程中,恶意竞价或报高价反悔,不履行义务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中标价款打入香河产权中心账户,并与出让方签订合同。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中标价款打入产权中心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方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扣缴,竞得人需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本项目勘察服务费,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参照《廊坊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对竞得人按租赁总面积约302.9296亩收取,总计:800元。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指定账户。
4、本项目招租服务费90878元,由竞得人现场支付。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八、对本次招租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让方信息
名 称:香河县五百户镇马各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香河县五百户镇马各庄村
联系方式:马连中 13931677992
2、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
名 称: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
联系方式:李海娜 0316-5276072
出让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中止、终止、暂停项目,如扰乱交易秩序的、影响项目进行公平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等。本次招租各潜在受让方须谨慎竞租,合法、理性报价,受让方自行承担竞租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特别提示:以上公告为告知性内容,竞价会开始前受让方可以就招租公告中不理解的内容向出让方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出疑问。竞价会开始后视为受让方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招租公告及相关公示内容。出让方有权不接受竞价会开始后受让方提出的任何异议和条件。
香河县五百户镇马各庄村村民委员会